嘉定回收灭火器上门回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被火烧过。报废年限水基型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为6年;干粉灭火器和洁净气体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为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为12年。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新配灭火器的灭火种类、温度适用范围等应与原配灭火器一致,其灭火级别和配置数量均不得低于原配灭火器。送修要求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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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的维修期限水基型灭火器的维修期限为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进行一次维修。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均为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进行一次维修。送修灭火器时,一次送修的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维修机构应按原灭火器生产企业的灭火器装配图样和可更换零部件明细表进行部件更换,灭火器气瓶(筒体)不可更换。每次维修时,下列零部件应作更换:密封片、圈、垫等密封零件;水基型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器的超压膜片。灭火器维修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5年。维修合格的形状和内容的编排格式由原灭火器生产企业或维修机构设计。维修合格的尺寸应不小于30平方厘米。再充装后的储压式灭火器或储气瓶应逐具进密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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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灭火器。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非必要场所不应配置卤代烷灭火器,必要场所可配置卤代烷灭火器。
灭火器检查1)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按规范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候车(机、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配置的灭火器,应按规范要求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日常巡检发现灭火器被挪动,缺少零部件,或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置。报废要求下列类型的灭火器应报废:酸碱型灭火器。化学泡沫型灭火器。倒置使用型灭火器。氯溴甲烷、四氯化碳灭火器。国家明令淘汰的其他类型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