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过期灭火器回收市场
化学泡沫灭火器;空气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按重量和移动方式,灭火器可分为:手提式灭火器。总重量在28㎏以下,能用手提着灭火的器具,也称便携式灭火器。背负式灭火器。总重量一般在40kg以下,是用肩背着灭火的器具。推车式灭火器。总重量一般在40kg以上,装有车轮等行驶机构,由人力推(拉)着灭火的器具。水型灭火器是指其内部充人的灭火剂是以水为基料的灭火器。如清水灭火器、强化液灭火器。其主要用途是适用扑救A类物质。如木材、竹器、棉花、织物、纸张等物质的初起火灾。能够喷成雾状水滴的水型灭火器也可以扑救B类物质、如少量柴油、煤油等物质的初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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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经维修后的灭火器,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永久性维修铭牌。铭牌的位置在灭火器生产厂贴花的背面筒身上。铭牌的尺寸推荐为70mm×50mm。铭牌的颜推荐为白底黑字。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维修的年、月。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贮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贮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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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贴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应重新涂漆。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水型的灭火器除外),均应进行烘干。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老化或断裂的更换。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更换。防尘盖应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更换。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更换,并符合GB4402第2.2.5款的规定。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更换。二氧化碳贮气瓶(以下简称贮气瓶)。贮气瓶符合GB440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2.6条的要求。贮气瓶从出厂日期算起五年后,以后每隔三年按GB4351的3.6.2款的要求做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不合格者更换。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水基型灭火器的维修期限为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进行一次维修。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均为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进行一次维修。送修灭火器时,一次送修的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维修机构应按原灭火器生产企业的灭火器装配图样和可更换零部件明细表进行部件更换,灭火器气瓶(筒体)不可更换。每次维修时,下列零部件应作更换:密封片、圈、垫等密封零件;水基型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器的超压膜片。灭火器维修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5年。维修合格的形状和内容的编排格式由原灭火器生产企业或维修机构设计。维修合格的尺寸应不小于30平方厘米。再充装后的储压式灭火器或储气瓶应逐具进密性试验。